泰格医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联交所")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股 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