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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
300347泰格医药(300347)2024-08-28 18:1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或关连人士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香港上市规则》下,交易事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或等于25%的需股东会审批[9]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多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半数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5]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监事会同意[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上述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监事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个营业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15日(且不少于10个营业日)前公告通知[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6] 决议与实施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2]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43]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45]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45]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点票结果记入会议记录[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9]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55]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需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或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55] 交易指标计算 - 涉及交易指标计算时,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各项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数据为负值取绝对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