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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10月)
300347泰格医药(300347)2024-10-08 18:53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87,241.8220万元,修订后为86,494.8570万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87241.8220万股,修订后为86494.8570万股[5] - 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原持股749293420股,占比约85.89%;修订后持股741823770股,占比约85.77%[5]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股123124800股,原占比约14.11%;修订后占比约14.23%[5] 章程修订 - 原章程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等制订,修订后依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制订[2] - 原章程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修订后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0万股[5] -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的计划,可自批准或注册之日起15个月内或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分别实施[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按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表决、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13]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缴纳股金、不得退股等义务[16] 股东会相关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或关连人士交易金额从1000万元以上(含)提高至30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19]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从超过3000万元提高至超过5000万元[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有权提案比例从3%以上降至1%以上[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作出决议,第(六)、(七)、(十二)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38]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合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委员会[3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41] - 原监事会决议需经2/3以上监事会成员通过,修订后需经过半数监事会成员通过[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58]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6] - 公司因特定条款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