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华鹏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鹏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287,846股, 发行价格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7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10,464,15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