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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300376易事特(300376)2024-07-30 18:2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6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易事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何宇先生增持 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相关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部分 引言 就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特作如下说明: 1、本所依据《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