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即: 聘任何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鄢银科先生、胡志强先生、万祖岩先生、刘宝辉先 生、吴代立先生、汪辉先生、陈统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久红先生为董事会 秘书;陈敬松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的聘任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过审核,我们没有发现何佳先生、鄢银科先生、胡志强先生、万祖岩先生、 刘宝辉先生、吴代立先生、汪辉先生、陈统铭先生、赵久红先生、陈敬松先生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 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 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