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69-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东方通/公司 | 指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 2023 | | | |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 | 指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的 2023 | | 次激励计划 |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标的股票 | 指 | 公司向本次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