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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300383光环新网(300383)2024-03-29 18:2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及监督审计,履行多项职责[4] - 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22] 选聘方式与公示 - 采用多种公开选聘方式,结果及时公示[11]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审计费用调整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可合理调整,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4] 审计人员轮换 - 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选聘一般程序 - 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资质审查等[16] 续聘评价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履职及执业质量评价,提交报告[16] 选聘关注情形 - 关注多种需谨慎情形[5] 事务所条件 - 应具备多项条件[8]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相关信息对外披露[17] 文件保存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改聘情形 - 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0] 选聘时间要求 - 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1] 临时选聘 - 年报审计期间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应提议临时选聘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22] 事务所终止业务处理 - 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22] 事务所辞聘要求 - 辞聘应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23] 不再选聘情形 - 五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5]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