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 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其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