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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384三联虹普(300384)2024-04-24 23:20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职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