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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00390天华新能(300390)2024-06-06 19:32

激励计划会议审议 - 2020年11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0年11月1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0年12月2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0年12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相关信息[8] - 2021年2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确定预留授予相关信息[9] - 2022年3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相关议案[10] - 2023年5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相关议案[10] - 2024年6月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相关议案[11]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 2020年11月17日至26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8] - 2021年2月26日至3月7日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9] 授予价格调整 - 2022年3月17日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6.09元/股[13] - 2023年5月8日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0.84元/股[14] - 本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9.85元/股[16] 股利派发 - 2023年度以831,337,158股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总额831,337,158元,每股0.9925973元[15] 股票作废与归属 - 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17][18] - 合计124,020股未达归属条件股票作废[18] - 首次授予股票2023年12月4日起、预留授予股票2024年2月26日起进入第三个归属期[19] 业绩考核 - 2021 - 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达308.9572937038亿元,不低于43亿元,满足业绩考核要求[25] 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A、B、C、D四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26]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9名激励对象考核A档,归属比例100%;18名B档,归属比例80%;1名C档,归属比例60%;无D档[27]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5名激励对象考核A档,归属比例100%;无B、C、D档[27] 其他 - 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均进入第三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27] - 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8] -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28] - 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