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以及《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 员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依照该标准、程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 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