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提议与反馈 - 过半独立董事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否则监事会可自行召集[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合规2日内发补充通知,不合规2日内公告并说明依据[16]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延期取消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32] 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主持安排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25]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26] - 现场出席过半数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使会议继续进行[27]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8] 发言规则 - 发言股东按持股数量确定发言先后次序[27] - 主持人可规定每人发言时间及次数[28]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范围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决议撤销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41]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44] 选举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4]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4] 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等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4][35]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行[46]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天和防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