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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生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406九强生物(300406)2024-03-29 19:34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下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 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 作。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 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