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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ST红相的监管函
300427*ST红相(300427)2024-08-08 21:2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1 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25 号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 利润")亏损 66,000.00 万元至 71,000.00 万元。2024 年 4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经审计 净利润为亏损 45,888.67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 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 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 第 6.2.5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 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