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9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 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