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9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红 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 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