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翼飞 刘洋 丁兴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