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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
300427*ST红相(300427)2024-04-08 09:50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262 号 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 1002 单元之一; 杨成,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何东武,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卧龙电气银川变 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章坤,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物资采购部经理; 廖雪林,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马露萍,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物流总监; — 1 — 李喜娇,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张青,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合肥星波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长; 陈水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 吕坚,成都鼎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 号)查明的事实,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红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 违规行为: 一、2017 年至 2022 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 红相 2017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