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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300427*ST红相(300427)2024-04-28 16: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 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