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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300428立中集团(300428)2024-08-28 17:0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8]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15] - 3名以上董事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发通知[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1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21]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9]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24]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8] 决议相关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签字后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7] - 实施中发现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向董事会汇报[2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有书面记录,至少包括六项内容,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28][29]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9] 其他 - 决议公开前,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