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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0429强力新材(300429)2024-04-26 18: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9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013.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83,986.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