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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00429强力新材(300429)2024-05-28 18:17

公司股份情况 - 公司总股本为515,262,281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10,480,038股[10]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大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166,623,077股,占比32.6405%[10]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61,573,563股,占比31.6513%[10] - 网络投票股东8人,代表股份5,049,514股,占比0.9892%[10] - 中小投资者8名,代表股份5,049,514股,占比0.9892%[11]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总表决同意166,594,977股,占比99.9831%[14]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总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0169%[14]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021,414股,占比99.4435%[14]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中小股东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5565%[14] -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联股东钱晓春、管军合计161,573,563股回避表决[2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021,414股,占比99.4435%[2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5565%[2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021,414股,占比99.4435%[2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5565%[26]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66,594,977股,占比99.9831%[2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总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0169%[2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021,414股,占比99.4435%[2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5565%[28] - 《关于继续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021,414股,占比99.4435%[30] - 《关于继续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总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5565%[30] - 《关于继续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021,414股,占比99.4435%[30] - 《关于继续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5565%[30] -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65,257,763股,占比99.1806%[32] -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反对1,365,314股,占比0.8194%[32] -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684,200股,占比72.9615%[32] -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反对1,365,314股,占比27.0385%[3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66,594,977股,占比99.9831%[3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总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0169%[3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021,414股,占比99.4435%[3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反对28,100股,占比0.5565%[33] 其他情况 - 律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34] - 备查文件有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律所法律意见[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