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保证 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治军 陈 琪 侯向阳 年 月 日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 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具备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