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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8月)
300437清水源(300437)2024-08-27 19:52

投资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风险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4]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6][7] 审批权限 - 除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裁审批,证券等投资按相关规定执行[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决策投资项目的会前审议[10] - 总裁组织审议需报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对外投资方案并审批权限内投资[11] - 财务部是总裁对外投资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资金和财务管理[11] - 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1] - 董事会秘书履行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11] - 财务部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16] 监督措施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真实性与合法性[19] 投资处理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等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1]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2] - 对外投资回收和转让须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资产不流失[22]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子公司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28] - 子公司董事会须设信息披露员负责信息沟通[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应修订[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