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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300437清水源(300437)2024-08-27 19: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063,097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57,063,09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认购4000万股,王志清等四人分别持股55%、29%、10%、6%[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可触发股份回购条件[25]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14]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29][1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5]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根据情况提议中期分红[160]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