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等[7] - 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免职务[18]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1] - 累积两次未披露利害关系失去资格[21]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9] - 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21] - 非现场表决次日统计通知[19] 其他 - 监察审计部负责前期准备,提供材料[14] - 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20] - 工作细则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施行[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