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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8月)
300437清水源(300437)2024-08-27 19:5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7]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7][29][33] - 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8]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8] 大股东股份规定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相关规定执行[10] - 权益达30%-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2%[15] - 权益超50%,继续增加不影响上市地位[15] 增持计划规定 - 董监高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含多项内容,期限不超六个月[16]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7] - 增持比例达2%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公告和核查意见[16]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1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等人员特定时点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22]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4]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董监高买卖情况[26]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0]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董监高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不满一年按100%锁定[31] - 每年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25%算可转让额度[32] - 账户余额不足1000股,可转让额度为持有数[32]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8] - 董事会不收回违规收益,股东可要求三十日内执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