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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300438鹏辉能源(300438)2024-04-26 21:07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 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 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事中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