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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445康斯特(300445)2024-03-26 19:47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