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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300445康斯特(300445)2024-03-26 19:47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