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办法在独立董事制度中另 行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1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