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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智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300455航天智装(300455)2024-04-20 00: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