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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300466赛摩智能(300466)2023-12-01 17:5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包括审查 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 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