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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466赛摩智能(300466)2023-12-01 17:5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赛摩智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陈 恳: 高爱好: 袁朝春: 2023 年 12 月 1 日 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我 们对董事会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智能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