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朝春先生)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袁朝春作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