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 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 发表意见如下: 2023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