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景嘉微: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300474景嘉微(300474)2024-06-13 18:58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激励计划实施规定 - 激励计划制定及实施程序符合相关规定[3]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 激励计划其他情况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等人员[3] -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4] 激励计划影响 - 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利于公司持续发展[4] -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