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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300477合纵科技(300477)2024-01-19 18:5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员工激励计划及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 员既不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 情况向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