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 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人数 为五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