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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478杭州高新(300478)2023-12-28 22:31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