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董事相关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披露[7] -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7] - 审议关联交易应关注定价政策,遵守回避制度[8] - 应督促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执行董事会决议[10] -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谋取公司商业机会等[6] - 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以上董事[6] - 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11] 独立董事相关 - 应独立公正履职,遇影响独立性情况应申明回避或辞职[16]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向深交所报告[17]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18] 监事相关 - 应按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关注信息披露情况[21] - 对违规董事、高管应提出罢免建议[21]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应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23] - 应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变化及时报告[23]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应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等制度[24] 其他 - 董事会审议为特定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注其他股东出资情况[10] - 董事长应推动制度完善,督促董事出席会议[14] - 规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