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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公司章程
300482万孚生物(300482)2024-08-13 15: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核准首次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1342537元[6] - 公司发行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14] -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471342537股[16]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李文美认购2185.26万股,持股比例33.11%[15] - 发起人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872.42万股,持股比例28.37%[15] - 发起人王继华认购1309.44万股,持股比例19.84%[15] - 发起人广州百诺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495.00万股,持股比例7.50%[16] - 发起人广州华工大集团有限公司认购487.08万股,持股比例7.38%[16] - 发起人广州生物工程中心认购250.80万股,持股比例3.80%[16]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收回[24][25] - 股东可请求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诉讼[29]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0]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52]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0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11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报、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5] - 公司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5%[13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47][14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54][15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