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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482万孚生物(300482)2024-08-13 15:5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会议召开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0] - 特定情形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 会议通知 - 定期董事会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4] - 董事长应在临时董事会情形发生后十日内签发书面通知,三日前送达[16] 会议召集与举行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关联董事无表决权[18]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董事出席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31]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7]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2] 委托规定 - 代为出席董事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托人担责[19]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关联董事不接受委托[19] - 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接受委托[19] - 董事不得全权委托且无意见,不接受此类委托[19]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9]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