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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482万孚生物(300482)2024-08-14 17:5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董事长等提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事项除外[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5] 表决与回避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用传真等方式[22]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除外[1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