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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492华图山鼎(300492)2023-12-12 21:49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拟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认为公司此次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本次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易晓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张少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 2 名(其中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 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