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 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华图山鼎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实体或开发项目; (三)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四)收购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五)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六)委托理财; (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八)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 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