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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300499高澜股份(300499)2024-09-11 18:33

一、变更原因 原签字律师邹云坚因个人原因从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离职。 二、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发行人"或"本 公司")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2023 年 10 月 24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10 号)。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律师事务所。本次变 更前,签字律师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邹云坚律师、黄超颖律师,现变更为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江昊律师、黄超颖律师。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之盖章页) 周江昊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今后签署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