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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
300515三德科技(300515)2024-03-04 17:08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5][6]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使用[7]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推定价格、协议价[11] 关联交易审批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少于30万元(不含),由董事长签署生效[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后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少于300万元(不含)或少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不含),由董事长签署生效[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生效[15] - 公司与董事、监事和高管及其配偶的关联交易,披露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方单项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5]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公司为持股少于5%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规定执行[24] 特殊交易计算方式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6] 协议期限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7]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0] 董事回避规则 - 当是否为关联董事有争议,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需回避则该董事应回避[19]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后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9] 文件保存及制度说明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29]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少于”不含本数[29]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 - 董事会可修改本办法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自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