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期限与章程修订 - 公司拟将经营期限由20年变更为永久存续[1]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3] 财务资助与审批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累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免适用相关财务资助规定[5] 董事与监事提名 - 下届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6] - 下届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6] 董事任职限制 - 最近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 董事会职责与授权 -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融资方案、审批授信事项、制订章程修改方案、管理信息披露事项[11]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不少于三名[12] - 董事会获授权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单笔融资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不超30%,同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50%[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占公司相关指标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3%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11][12][13] - 深交所可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不得将被异议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19] - 独立董事履职有多种限制与解除职务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占比变化需补足[14][19][2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或全体同意,对多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15][16] 利润分配 - 若无重大投资或资金支出,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 -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方案有表决要求[2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公司经营良好时可提股票股利分配预案[19] - 公司应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执行情况,未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高管应沟通分红事宜[21]
三德科技:关于变更经营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